刮痧的九个禁忌
时间:2022-8-18 10:02 作者:!admin 分类: 无
刮痧的九个禁忌
1、孕妇,特别对于孕妇的腹部、腰骶部等部位应避免进行刮痧;
2、身体特殊部位,如眼睛、耳朵、口唇、舌体、肚脐、乳头、生殖器官周围以及全身各大血管显露部位,应避免操作;
3、患有出血倾向疾病的患者,如紫癜、白血病、贫血、血友病以及其他不明原因的血小板减少症等,不宜刮痧;
4、患有感染性疾病,如传染性皮肤病、结核性关节炎、急性骨髓炎等,为防止刮破皮肤后感染播散,也应禁止施行;
5、伴严重心脑血管疾病、肝肾功能不全等疾病的患者,皮肤呈浮肿症状,不建议进行刮痧;
6、身体过于瘦弱、皮肤失去弹力的患者也不适合进行刮痧;
7、皮肤表面存在破损、溃疡病变的患者,以及手术后伤口未愈合者应禁止刮痧;
8、刮痧不配合者,如醉酒、精神分裂症、抽搐等,此类人群不建议进行刮痧;
9、对于囟门未闭合的幼儿应禁止头部刮痧,以免造成损伤。
此外,过饥、过饱、过度疲劳,体表存在不明原因的包块、拉伤、扭伤,以及外伤骨折部位,均应禁止进行刮痧操作。
标签: 健康知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