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地永久退出补偿标准
时间:2022-11-23 10:08 作者:!admin 分类: 无
土地永久退出补偿标准
1、除了耕地是旱地和水浇地的区别之外,退出耕地补偿标准其实也和耕地距离城镇距离的远近,及其是否属于城镇规划区,耕地地力的大小,面积大小是否已经形成规模连片,当年粮食价格的高低和平均耕地年收益等等都有关系,至于怎么评估这个耕地的价值,一般也是有多种的计算公式。
2、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基本原则,且在工作进行中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,在农村改革试验区,稳妥开展农户承包地有偿退出试点工作,引导有稳定非农就业收入、长期在城镇居住生活的农户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。有偿退出方式分两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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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永久退出土地承包权。一般情况下,若是农民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交还村社集体后,后面想再获得土地也基本不可能了。
二、长期退出土地承包权。在实操过程中,有的农民会想要采用“折中”办法来处理土地土地承包权,也就是说不直接退地,但将土地剩余承包期限内的经营权“一次性”转让给农业大户。这和土地流转差不多,只是一直流转到土地承包截至的年限,不用流转一年或者三年。
三、目前,对于有偿退出到底给多少钱并没有一个准确的规定,不过已经有农村开始尝试了,比如四川某村永久退出按每亩每年1000元,补偿30年,也就是3万元/亩。长期退出每亩每年850元,补偿14年。也有些地区,永久退出的价格出到了5万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二十二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,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、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、安置补助费,标准如下:
1、土地补偿费
(1)、征用耕地、蔬菜地,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,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(下同)的六倍计算;
(2)、征用鱼塘、藕塘、养殖场、果园、竹园、林地等土地,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;
(3)、征用柴山、滩地、水塘、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,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;
(4)、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;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,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;
(5)、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,一般不予补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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